学生会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2-24浏览次数:77

 

江苏教育学院生化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江苏教育学院生化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教育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社会主义方向,做四有新人。

(二)广泛深入地开展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配合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抓好院风、学风以及创建良好班风。

(三)在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切实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积极为全院同学服务,及时反映同学们的心声,以身作则、从严入手、求实创新。

(四)活跃和丰富同学们的第二课堂,组织各项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五)立足本院的学生工作,加强与兄弟院系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开拓工作思路,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的目的

(六)指导、监督各班班委会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会在院党总支领导下,在院团总支直接指导和帮助下开展各项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学生会会员需取得江苏教育学院学籍的生化学院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留校察看处分期间者除外),并承认本会章程。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二)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并拥有利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三)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四)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其他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五)会员有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热情支持学生会工作的义务;

(六)会员有牢记校训,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

(七)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八)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干部考核办法及评比总则等,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九)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工作优秀的学生会干部有参加优秀学生会干部的评选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会的组成和产生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院党支部领导下、在院团总支的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七条 学生会的组成:

(一)学生会由主席团、办公室、学习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外联部、生活部八个         部门组成。主席团负责领导其余七个部门的工作。其余七个部门之间是平等互助的关系。

(二)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2人,主席助理3人。各职能部门设部长1人,副部长1人,部长助理1人,干事若干人。

(三)学生会职能部门的数量和类型在每届学生会原则上应是固定不变的,但如有确实需要可由当届学生会主席提出申请,上报院系党委、团委批准后方可增删。

 

第八条 学生会各部门的职能:

(一)主席团

   (1) 主持学生会委员会议和学生会的全面工作;

(2) 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 密切联系全院师生,了解掌握同学中存在的思想和问题;

(4) 定期不定期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报学生思想状况和学生会工作情况;

 (5) 负责与兄弟院校、本校兄弟院系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6) 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并执行对应任务;

(7) 完成学院领导老师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办公室

办公室是学生会的"管家",主要负责学生会内部的制度化建设、学生干部的素质培训、学生会的人事和活动的档案管理、学生会工作的总结等工作,以保证学生会工作的正规化与系统化。具体如下:

     1)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处理,负责每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文书的草拟和组织修改;

2)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分配;

3)安排、督促值班,协助学生会及各部门的开会时间;

4)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做好各项文案的起草工作;

5)负责学生会各部门信息传达和协调;

6)负责会议通知、考勤和会议记录;

7)负责学生会各种档案的保存工作;

8)组织学生会成员的评议工作;

9)负责学生会宣传办公用品的发放,并统计物品领取情况,定期总结;

10)收集各部门、各院系学生会工作及相关资料,情况汇报并及时归档;

11)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三)学习部

学习部为同学们提供内容新颖、题材广泛的学习讲座及各种学习活动,包括举办辩论赛和知识竞赛等思辩性较强的活动,负责各项考试的报名工作,学习部还需为本院学生的学习问题排忧解难,协助同学们成为专业精湛,知识广博的人才。要做到:

     1)争取为同学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气氛,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

2)围绕学风开展助学活动,负责组建与学习有关的社团;

3)主办各种类型的学术讲座、交流及座谈会;

4)定期收集教学意见及时向教学单位反映情况;

5)主办各种与学习有关的竞赛,如演讲比赛等;

6)与学院教务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保证各项方案通行及时到位;

7)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8)完成学院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宣传部

宣传部主要及时通过海报等宣传途径宣传学生会的工作情况,并协助各部门搞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并为学生会的文体活动提供舞台背景设计及前台布景。宣传部也承办一些书画展等艺术性较强的活动。

(五)文艺部

文艺部介绍健康、向上的文娱活动,并积极组织广大同学踊跃参加,通过举办迎新晚会,毕业生欢送会等丰富的文艺活动,活跃气氛,体现我院学生的朝气蓬勃的精神,给予每位同学充分的展示自己的机会,为同学们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1)负责组织安排学院大型文娱活动;

2)协助主席团对艺术沙龙进行日常管理;

3)组建各项庆祝活动的节目;

4)督促各班文娱委员开展工作,注意选拔人才,充实文娱部工作力量;

5)组织参加校内外文娱汇演;

6)举办各类歌会、舞会、丰富同学课余生活;

7)协助其他各部门开展工作;

8)完成学院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六)体育部

体育部主要主办一些同学们喜爱的体育活动,并协助学校体育组开展体育竞赛活动。采用足球赛、篮球赛、排球赛、运动会等多种活动形式,号召全院师生共同锻炼身体,增强身体素质。具体如下:

     1)组织各班委会搞好各项体育赛事;

2)负责全院大型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全院各学生体育队伍的监督、管理工作;

4)协助其他各部开展工作;

5)完成学院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七)外联部

外联部是学生会对外的窗口,是联系院内外、校内外各种学生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司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会商洽联合举办的各种活动,负责对外联络事务。通过邀请赞助等多种方式解决学生会活动所需的部分资金,并积极组织广大同学参与各种社会实践活动。

       1)加强与兄弟院校、本校兄弟院系的联系和合作,互相学习,携手共进;

2)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宣传,争取社会的支持资助;

3)负责大型活动的对外联系;

4)联系和接待兄弟院校、本校兄弟院系及各界人士来访;

5)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6)完成学院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八)生活部

生活部是为同学们解决生活琐事的部门,是为学生会基本工作的运行和配合学生会内部活动的需要及时购买相应的物品。

1)负责为全院同学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2)组织全院宿舍的清洁卫生及寝室美化的检查评比,不定期评出先进寝室;

3)负责各类大型活动的后勤指挥工作;

4)负责学生会的物资管理工作;

5)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6)完成学院领导老师或主席团下达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第九条 学生会成员的职能:

(一)学生会主席是学生会的最高决策者,负责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制定本学年的工作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工展活动。负责召开和主持学生会会议、部长会议。行使代表权、决策权,定期向院党委、团委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各项工作,分管各职能部门。审批各部门的财务申请,统筹、组织、监督各分管部门工作,对违纪成员做出及时处理,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

(三)主席助理协助主席,副主席做好本院工作,监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遵守情况,,帮助各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阶段性的对主席团汇报工作。

(四)各部部长、副部长带领本部干事在主席团的指导下认真负责、大胆创新地完成各项工作。坚决服从主席团的安排,并对本部干事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负责,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学生会干部,不断提高和加强自身的能力及政治修养。

(五)学生会干事应认真完成部长分配的任务,并协助其他部门搞好日常工作。干事可根据活动情况,向部长提出全面的建议。在活动中体现自己的特点和主动性,充分施展自己的才能,促进部门之间的交流和合作,虚心向他人学习,严格遵守学生会干事考核制度。

 

第十条 学生会成员的产生:

(一)主席团的成员原则上应有一年以上的学生会工作经验,在上届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级别的干部中产生。工作成绩和学习成绩相结合,工作能力和工作热情相结合。主席团成员经协商后,由上届学生会主席提名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人选,经上届主席团成员投票决定。副部长、部长助理、干事等职务需进行竞选、答辩,经主席团成员和各班学生代表商议后投票决定。

(二)学生会的干事一般在大一新生中竞争产生,学生会真诚欢迎为学生会继续工作的老干事。新生入学后可在学生会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报选欲参加的部门。由学生会统一时间,在主席团的监督下,各部部长确定选拨的形式和人员,选拔程序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章 学生会基本制度

 

第十一条 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1、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2、请假必须得到主席团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3、例会内容为:总结上周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及得失教训,商议下一周活动及工作安排。

4、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5、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6、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7、由办公室负责考勤,每月公布出勤率。

 

第十二条 工作制度:

1、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2、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3、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交工作总结,月末由办公室整理。

4、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5、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6、办公室负责电子档案,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7、各部按主席团要求及时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十三条 财务制度:

1、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2、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3、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4、学生会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活动期间由生活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5、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任何部门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报销发票须有所报销活动、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审核人、负责部长、主席的签名,并努力做到少用钱、不乱花钱。报销须严格执行财务纪律。

6、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部门必须坚持节俭的原则,及时上交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报主席团批准。

7、联系赞助的同时必须留取赞助方的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电话等)以便日后查看.

 

第十四条 考核制度:为了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干事素质,真正做到奖罚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1、考核办法如下: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满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对象:学生会所有成员。

3)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学生会干部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干事,6分以上的为合格,4分的将做为降级使用,0分将免去其职务。

2、个人积分量化标准适用于各个部门所有成员。

1)有以下情况者给予扣分:

①每学期初学生会干部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和学生处、团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计划,重要内容突出,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A 写标准计划或总结的每缺一份,部长扣3分。

B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不够认真的,部长扣12分。

C 工作计划或工作总结迟交的按情况部长扣12分。

②认真参加团委、学生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好会议精神。

A 缺席一次 扣2分。

B 会议精神未传达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部长扣3分。

C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学生会干部、干事有损于学生会干部、干事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1-3分。

④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或重大决定时未与主席团人员汇报的扣2分。

⑤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分。

⑥大型活动布置会场参与情况:

A 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

B 迟到且表现不好者:扣2分。

C 迟到但表现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①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1-3分。

②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1-3分。

3、各个部门的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第一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部长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2-4分。

2)本部门副部长和干事认为本部门工作不佳,经过主席团的调查属实的扣1-3分。

3)其他部门部长认为部长工作不佳或本部门工作不佳,经主席团调查属实的扣1-3分。

4、各个部门的副部长和部长助理协助部长领导本部门的工作,对本部门的工作负一些领导责任。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是考核副部长和部长助理的重要条件。

1)本部门工作出色:加1-3分,本部门工作不起色:扣1-3分。

2)未经部长批准擅自开展工作视影响大小扣1-3分。

5、办公室必须将每月的平时评分结果在当月例会或以公告栏形式予以公布。

6、考核的时间和内容如有改变按照主席团规定。

 

第十五条 奖惩制度: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奖惩标准如下:

1)每月及每学期评出优秀干事,以平时评分总评为依据被评为优秀干事2分计入下月考评。

2)惩罚

①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

A 一次未及时完成布置任务者

B 开会不认真者(玩手机,吃东西,睡觉,大声喧哗)

②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开除:

A 内部搞分裂,搞帮派,不团结他人,影响工作开展者

B 言行严重败坏学院、学生会形象者

③期末考试有一科补考者,考察期为两周,表现良好可以继续留任原职。两科或两科以上补考者自动退离学生会。

④考试违反纪律或作弊者,一经查实,自动退出学生会。

⑤故意扰乱会场秩序者,给警告一次,并扣5分。

⑥外联部成员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分。学生会其余各部成员在不影响学生会正常活动情况下拉来赞助者每次加1.5分。

⑦外联部或其余部成员拉来赞助存在瞒报或不报者由办公室负责审查,并视情节扣5-8分。

 

 

第十六条 学生会评优制度

1)每月进行一次评优活动,各部由部长及副部长确定两名优秀干事人选,部长、副部长及部长助理评优由主席团成员负责。

2)优秀干事人选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 各部会议缺勤不得超过两次

B 积极配合各部长副部长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并能提出对所开展工作有建设性的建议,有一定的领导组织能力。

C 不得有违纪行为,尊重各部部长、副部长及主席团成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生化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第十八条 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实施。